先放后税、汇总缴税,提高通关效率
“一地备案、全国通用”
企业向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提交汇总征税总担保,经海关备案后,企业可在任意海关开展汇总征税业务。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无纸化传输
第一步
第二步
海关备案汇总征税保函。备案成功后,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查询到汇总征税总担保状态。
第三步
企业申报时,选择汇总征税模式,选取有效的总担保备案编号。
第四步
如无布控、查验等要求,汇总征税报关单担保额度扣减成功,海关即放行。
第五步
汇总征税常见问答
企业需提交什么材料?
如何备案汇总征税保函?审核时限多久?
如果保函是外资银行和尚未开通电子传输系统的银行提供的,如何向海关提供保函办理汇总征税?
汇总征税保函过期可以延期吗?具体需要怎么办理?
如果需要重新开具新保函是否要先撤回旧保函?如无需撤回,旧保函企业可以申请拿回吗?
汇总征税保函过期后不再续保,汇总征税应在多少日前缴纳?是在保函到期日前还是次月5日前?
汇总征税模式下因逾期转为柜台支付,是需要进行柜台支付吗?柜台支付缴纳完成后还需要再进行汇总征税吗?如果柜台支付缴纳完成后如果系统仍显示汇总征税模式下税款未缴纳怎么办?
保函受益人应如何填写?如果企业在异地开展业务,开具保函的受益人应写企业所在地海关还是开展业务地海关?
跨境电商能否办理汇总征税模式?办理有无特殊要求?
企业已开通了关税保证保险模式还能否开通汇总征税模式?
关税保证保险是并行于保证金、银行保函的一种担保方式,既可用于征税要素担保、纳税期限担保,也可用于汇总征税。根据《关于关税保证保险应用于汇总征税的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215号公告)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企业可凭《关税保证保险单》办理汇总征税。
(香港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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